RCEP成员国将推动协定于明年1月1日生效
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22日说,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所有成员国均表示,将在年底前批准这一协定,推动协定于明年1月1日生效。
余本林是在商务部22日举办的RCEP第二次线上专题培训班上表示的。他说,RCEP协定要求,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非东盟成员国批准后,就可在这些批准的国家之间相互生效。目前,中国已完成核准,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。泰国也已经批准协定。协定一经生效,各国之间就会按协定规定立即降税,履行服务投资开放承诺,执行协定各领域的规则。据介绍,商务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梳理了协定中涉及中方的701条约束性义务,已有613条完成实施准备,占全部义务的87%。“其他条目在协定实施前也可以准备到位,中国能够在协定生效时全面履行协定义务。”余本林说。
RCEP是全球最大自贸区,15个成员国总人口达22.7亿,GDP达26万亿美元,出口总额达5.2万亿美元,均占全球总量约30%。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预测,到2030年,RCEP有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净增加5190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33785亿元),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12108亿元)。具体到日本,按照该国政府公布的报告,从经济效果的构成来看,该国的出口将提高0.8%,投资提高0.7%,民间消费提高1.8%,就业提高0.8%。
余本林建议,企业在抓住协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要妥善应对挑战,包括吃透货物贸易对产业发展影响并采取有效应对策略;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,深度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动态调整;抓住RCEP服务业和投资开放带来的新机遇等,提升管理水平和利用协定的能力,增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本领。此前,商务部于1月中旬举办了第一次RCEP全国线上培训班,覆盖全部省、市和自治区商务、海关、贸促系统和商协会近6000人。这是第二次线上培训,面向范围更大,报名参训人数超过6万人,70%以上是企业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