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、风俗习惯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;
(二)为满足本市社会管理、公共服务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;
(三)深圳经济特区法规规定或市政府需要统一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市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本领域内的地方标准项目,各企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向我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,并填写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》(见附件1)及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》(见附件2)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。
(二)各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申请进行审核,合并重复和相类似的项目,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,形成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》,并将通过遴选后的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》和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》(加盖公章)一并报送至我委,同时将Word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ull@szmqs.gov.cn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》(见附件1)。
(二)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》(见附件2)。
四、其它事项
受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,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日期为准。截止后2019年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增加的地方标准立项申请。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,指派专人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工作。
相关附件
2020年1月10日 13:57
ꄘ0